清代和明代紅木家具造型風格不同
紅木家具起源在明朝1460年,鄭和七次下西洋,每次回國用紅木壓船艙。木工把帶回來的木質堅硬、細膩、紋理好的紅木做成家具、工藝品及園林設計建筑,供皇宮帝后們享用。到后期紅木大量的輸入及王朝滅亡,才流散到民間。傳說明朝有兩個皇帝親自參與做家具,技藝之精超過御用工匠。明王朝還從全國各地挑選優(yōu)秀的木工作為工部官吏,有著名的工匠朱紫、陜西韓城郭文英、江蘇吳縣蒯祥等,官至工部侍郎、尚書之職。由于宮廷階層追求奢侈生活的享受、社會的基礎及皇帝親自參與設計創(chuàng)作的重要原因,推動了紅木家具的迅速發(fā)展。
清代紅木家具
明代家具一般被稱為“明式家具”。明式家具主要采用印度、緬甸和東南亞一帶出產(chǎn)的珍貴硬質木材,如紫檀木、花梨木、鐵力木、酸枝木等,這些木材色澤沉重,紋理優(yōu)美,質地堅硬細膩。明代家具品種式樣豐富多彩,成套家具的概念已經(jīng)形成,出現(xiàn)了以建筑空間功能劃分的廳堂、臥室、書房等配套家具。 明代家具的主要特點是采用木架構造形式,形成別具一格的形體特征,造型簡潔、秀麗、樸素,并強調(diào)家具的形體線條形象,體現(xiàn)明快、清新的藝術風格。同時,明式家具充分發(fā)揮了硬木的色澤和紋理之美,不事雕琢,為了講究線條的優(yōu)美,在不影響整體效果的前提下,只是在局部作小面積的雕飾。結構合理,造型優(yōu)美,充分反映了“明式”家具的卓越水平。
清代家具和明代家具在造型藝術上的風格截然不同。清式家具的特點,首先表現(xiàn)在用材厚重上,家具體型、尺寸也較明代寬大。其次是裝飾華麗,表現(xiàn)手法有鑲嵌、雕刻及繪彩等,給人一種威嚴、穩(wěn)重、豪華的感覺,與明式家具的樸素、輕巧、優(yōu)美形成鮮明對比。清代家具以紫檀、紅木為主,配以各種制作形式,形成了獨具特色的“清式家具”。清式家具的制造地點主要是北京、蘇州和廣州,因各有自己的地方風格,于是又分別被稱為“京式”、“蘇式”和“廣式”。京式和蘇式較多地保留了中國古典家具的傳統(tǒng)形式,廣式家具則因受西方文化的影響較大,形成了獨特的風格。
明代紅木家具
家具的欣賞試用“十六品”和“八病”來區(qū)別家具的好與壞和美與丑。當時的目的有二:一在說明明式家具的簡練、淳樸,固早為世人所道,但還不能概括其全貌。此外還有不同的品格,值得欣賞品題。它們大都有跡可尋,勿須求之象外,可以說是有目共賞的。二在指出明及清前期雖是傳統(tǒng)家具的黃金(資訊,行情)時代,但決不是每件家具都好。家具的欣賞雖不必因怕人有不同的看法而閉口不談,但如想展開討論,活躍氣氛,最好的辦法還是布置一個適宜的環(huán)境,把家具陳列出來,讓大家能看到,供人欣賞品評。
家具陳置,前代多因室而異。廳堂上的器物講求對稱,固定而不免拘謹。書齋及居室則注重實用,靈活而多變化。這樣,在布置上會出現(xiàn)對稱與不對稱、固定與靈活的對比。有對比勝過沒有對比,這可使相對的事物更加突出。而且出現(xiàn)對比,本身就意味著不是單一而是有變化。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不能想象還會有三楹或五楹的廳堂,但這并不妨礙有意識地兼用對稱、固定與靈活的兩種布置方法。因為從這里也能看到對比和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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